这位出身大户的林千金,一辈子心心念念的只有一个叫做绍韵的穷酸书生,偏这书生是个一门心思只想吃软饭的,一听说晓晓要跟自己私奔,当下就卷着林晓晓的爹打发的银子离开了上京。
林晓晓为此割腕自杀了几次,年纪大了,也就遂着自家爹的安排嫁给了方正。
她不爱方正,但是给他生了方婉之。青灯古佛的敲了半辈子木鱼,红烧肉却是一口也没少吃。
她对方婉之说:别听你二娘的,找个情投意合的人过日子才能舒坦。
方大姑娘稀里糊涂的点头,眼见着她又塞了一大口肥肉。挺想跟林晓晓说一句:娘,您当初要是私奔了,估计就啃不上这东西了。
银子跟人心,真的挺难兼得的。
方婉之情窦刚开那会儿,也却是立誓,一定得找到一个往死里喜欢自己,又肯往死里给她花银子的男人。至少这男人,能有银子买的起红烧肉。
而这样挑选的结果自然是,一直没能嫁出去。
至于皇廷,那是个吃人的地方,如她这种除了脑子不好使,哪都好使的主就算进去了,也不见得能数着银子熬过第二年的冬天。
所以她不肯。
不过这话说起来,方婉之会留到现在,也跟那个想要攀龙附凤的亲爹脱不开关系。
方家是上京最大的粮商,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富贵人家。
虽说方婉之这一记响屁熏走了皇家这面大旗,上门求亲的人也还不算全部死绝。
富商大户觉得丢人,还有些小家公子可以选择。
怪就怪在,方正看不上。
依照他的想法,他的闺女,即便不能踏进宫内的红砖绿瓦,那也得在宗世王侯跟前转悠着,再不济,也得找个官家老爷的儿子。
那一日的皇宴,除却商贾并未邀请朝中大臣和王侯公孙。就算
,为此,方老板很是在四九城里转悠了好些天,多方打探之后终于知道了澜卿的住所。当下也没含糊,第二日便将银子捆在身上,带着方婉之去了京郊北晏山。
这里是澜公子作画的地方,朱漆大门,石砌砖瓦,匾额之上玉尘奉宛四个大字苍劲有力,甚是风雅。
方婉之眼巴巴的望着大门上偌大的两幅财神画像问方正
爹,这位澜公子真能替女儿找到的良人吗?您跟他说过女儿不喜欢胖子吗?身高不能低于六尺的吗?不要有脚臭和晚上踹被的吗?
方正都没一一作答,直接回手拍在她的后脑勺上。
你给老子闭嘴!!放了那样的屁还有脸挑三拣四,老子肯花银子给你找个有钱的还不偷着乐去。
爹,您这就不对了吧?
放屁就不能选良人了吗?
那找到良人的那些女子岂不要活活被屁憋死?
方婉之不相信有几个人能憋的住屁的,也不想在这个地界跟她爹讨论放屁的必要性,听话的拿着帕子掩口偷笑了一下。
爹,那这人至少也得是个四肢健全的吧?兴趣爱好什么的您都打听清楚了吗?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吧?女儿听说这些有钱的,最喜欢玩#¥%#*amp;%¥。
。。。。
*
漆门之前,方正伸手叩了两下门扉,没过多久便有一名小厮迎了出来,样貌无奇,长得方脸扩额,面上没见什么笑容,见到他们微微躬了个身。
二位到此,有何贵干?
声音有些粗憨,魁梧的身躯更像是某个武馆的教头。
但是他说他叫皮皮,澜公子亲口给起的名字。
方正抽着嘴角瞅了他半晌,一句澜公子起名的品味当真不俗楞是没说出口,尴尬了一瞬才道:在下方正,一直仰慕澜公子妙手丹青的盛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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